被刑拘后,是否會留案底?
2023-12-17 20:27:23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zhuǎn)載或整理
一、被刑拘后,是否會留案底?被刑事拘留,如果經(jīng)司法機關偵查審理,有證據(jù)能夠證明犯罪,需要受到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那么會有案底。刑事拘留只是一種強制措施,與最終認定是否構成犯罪無關。刑事拘留不會有案底的。刑事拘留不等同于刑事處罰,本質(zhì)上只是強制措施的一種,因此不會留下相應的案底,拘留是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而案底是指犯罪記錄,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犯罪記錄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生效后才能生成。因此刑事拘留是不會留下相應的刑事案底的。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要依據(jù)具體情況而定,最長不能超過37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三、刑事拘留的條件是什么?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后果也需根據(jù)案件實際情況而分析,無直接定義拘留后果之說。一般經(jīng)過調(diào)查等之后,若無犯罪事實等一般會予以釋放。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82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guī)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xiàn)有犯罪證據(jù)的;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作為司法機關對涉及到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的一種手段,是需要根據(jù)實際造成的后果來進行認定的,一般情況下對于犯罪事實輕微的,是不需要處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的,這種情況下最長不會超過37天的刑事拘留期限。對于被刑拘后,是否會留案底這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無論是采取何種類型的刑事強制措施,在強制措施執(zhí)行完畢之后,都不會再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的個人記錄上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