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fā)行的銀行: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fā)行權,是一個國家或一個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fā)行機構;
2、銀行的銀行:中央銀行是商業(y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終貸款人。中央銀行是一家特殊的金融機構,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其功能體現了中央銀行的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
3、政府的銀行:指中央銀行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為政府提供服務。具體體現:經理國庫;發(fā)行政府債券;為政府融資;為國家持有和管理國際儲備;代表政府參與國際金融活動,協調協商金融事務,積極促進國際金融領域的合作和發(fā)展;為政府提供經濟金融信息和決策需要,向公眾發(fā)布經濟金融信息。
以上就是中央銀行的三大基本職能相關內容。
1、儲備貨幣:儲備貨幣包括貨幣發(fā)行和其他存款公司存款;
2、債券發(fā)行:本項目主要是央行在銀行間市場發(fā)行的未到期央行票據,金融機構持有;
3、外匯負債:由于國際合作或資金清算的目的,外國央行或外國金融機構將資金存入央行;
4、政府存款:政府存款是國庫存款,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由中央銀行代表。機關組織、部隊、非銀行金融機構等依靠國家撥付行政資金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存款,也由中央銀行辦理;
5、自有資金:中央銀行的資本金,全都由國家出資;
6、其他負債:其他負債主要包括正回購余額、微調工具、外匯準備金和上述債務以外的債務。
中央銀行成立時間為1948年12月1日。央行內部機構應當按照工作需要承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工作,接受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的總體協調,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金融工作的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