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到期贖回價是指可轉債到期后的贖回價格,可轉債贖回價格會在發(fā)行時公布,不需要投資者手動計算,比如某可轉債發(fā)行期限為6年,贖回價為106,那么上市公司6年后的贖回價格為106元,不過可轉債在上市6個月后可以轉換為股票,投資者可以不用持有到期,并且可轉債上市交易期間,有觸發(fā)強制贖回的風險,強制贖回并不是按照贖回價進行贖回的。
可轉債強制贖回是指轉債觸發(fā)提前贖回條件時發(fā)行人按照一定的價格向轉債持有人強制性贖回的操作,強制贖回有一定的條件:1、轉債要進入轉股期,沒有進入轉股期是不能強制贖回的;2、當轉債的正股價連續(xù)15-20天高于轉股價的130%時,會被強制贖回;3、當轉債的正股價持續(xù)約30天低于轉股價的70%-80%時,會被強制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