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出事了的話老板逃不掉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樣會受到牽連,所以員工不要輕易擔任法定代表人。別看法定代表人聽上去停牛氣的,畢竟也是一家公司的代表了,實際上風險遠大于虛榮。
一些公司老板為了讓員工或者部門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還會給予一定的好處,比如升職或者給一些額外的工資?,F在的人也聰明了,沒有好處是不愿意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實際上與對公司是否享受所有權沒有任何關系,實際層面中較早的用處就是出事了以后靠前個被控制,這也是老板不愿當法定代表人甚至花錢請員工當的原因。
對于法定代表人到底會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我們把出的事情分成普通事件和嚴重事件區(qū)分。
我給普通事件的定義是不涉及刑事犯罪方面的事情。最典型的是公司欠債不還被債權人訴訟至法院并被判決敗訴。
當法院判決公司敗訴后債權人會拿著生效文書要求公司還錢,這時如果公司依然還不出來的話,債權人可能會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者司法凍結。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至少會被限制高消費,比如出差不能做飛機、動車,不能去娛樂場所,不能貸款等。嚴重的會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員名單中,也就是俗稱的“老賴”。但公司大股東、也就是公司老板并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最近某房地產集團因為債務危機處于漩渦之中,其地產業(yè)務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從大老板變成了其他人員。這一變化的目的之一其實不言自明。
嚴重事件是指公司出了一些涉嫌犯罪的事情。比如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公司產品因為缺陷導致多人死亡或者受傷。這些事件的性質和靠前點提到的完全不同,可能會引發(fā)公司負責人坐牢。
在發(fā)生嚴重事件時,公司老板或者說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無法免責了,公安機關會在靠前時間控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并在后期按照法律規(guī)定做出處理,極有可能會坐牢。
而法定代表人也會被公安機關控制,但不一定會坐牢,得看具體情況。如果查明法定代表人只是普通員工則可能幸免,當然法定代表人如果負責公司生產經營事宜則一樣會被判刑。
那么即使是普通員工不用坐牢,但因為公司出了嚴重事件,自己的工作生活怎么說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所以我一直勸大家不要輕易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了每個月的錢而鋌而走險。公司老板對公司的情況、尤其是資金情況比員工清楚多了,他自己不愿意擔任法定代表人肯定是有原因的,因此大家被要求時一定要三思。即使擔任了也得要求多拿一點老板給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