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出租房整棟樓轉讓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公寓房轉讓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東莞出租房整棟樓轉讓和公寓房轉讓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農村房屋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對買賣雙方主體有限制,農村房屋的賣方一般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買方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或者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村民,同時在農村地區(qū)規(guī)定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已經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可以再購買農村房屋,同時將自己宅基地轉讓后,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一、農村房屋買賣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向村委會提交申請,村委會如果同意該房屋進行買賣,則開具相關證明;
2、村委會同意買賣之后,交易雙方經過協(xié)商并簽訂買賣合同;
3、合同簽訂完畢后,買賣雙方攜身份證明、房權證、、買賣合同、村委證明、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并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4、交易雙方攜上述資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托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后按評估程序對房屋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5、交易雙方攜上述資料到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個稅、營業(yè)稅等相關稅費,稅務部門受理后會認真審核,并出具契稅單等相關憑證;6、交易雙方攜相關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過戶,房管部門審批核準后,買方領取新的房產證。
二、農村房屋買賣**過戶手續(xù)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所有權證明;
2、買賣契約;
3、稅票憑證等。
綜上所述,農村房屋買賣是以農村房屋為物品所進行的一種交易活動,進行農村房屋買賣,是需要具備一定條件的;已經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可以再購買農村房屋,買賣雙方向村委會提交申請,村委會如果同意該房屋進行買賣,則開具相關證明,農村房屋買賣**過戶手續(xù)需要土地所有權證明、買賣契約、稅票憑證等。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xié)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xù)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過戶手續(xù)、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東莞市買的小產權房,用于出租當然是合法的。
小產權房與普通商品房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商品房可以在房地產市場正常買賣,并受相關法律的保護。而小產權房不能在市場正常買賣,只能私下協(xié)議購買。
但小產權房與商品房都不影響居住與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