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領結(jié)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深圳市戶籍居民結(jié)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雙方都不是深圳市戶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婚姻登記,雙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交納工本費9元、發(fā)證)。
登記所需資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可以在登記處當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二、**材料: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yè)、個體無業(yè)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yè)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zhí)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tǒng)一,結(jié)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diào)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jīng)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綜上所述,深圳戶籍的市民結(jié)婚,雙方是需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明以及戶籍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地接受婚姻登記處的審核的,并且雙方需要填寫一份婚姻聲明書,最后經(jīng)過審查員審核通過后會為雙方頒發(fā)結(jié)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