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為了督促公民及時行使權利,降低法院的搜集證據的難度,特別對訴訟時效做出了規(guī)定,當勞動***發(fā)生后,如果勞動者在時效內不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維護自身權益,極有可能遭受敗訴的風險,所以勞動者務必要特別重視時效問題,那么勞動爭議案件訴訟時效是多久?小編將在接下來的內容里為您介紹。
一、訴訟時效的基本規(guī)定
《民法典》靠前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根據勞動法律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當事人認為其權利受到損害后,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的法定期間;是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保護其權利、并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二、勞動訴訟時效的分類
勞動***訴訟時效又有普通時效和特殊時效之分,普通時效為三年。我國法律所規(guī)定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訴訟時效為“一年”的情況有: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訴訟時效為“二年”的情況有: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勞動爭議案件訴訟時效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訴訟時效因提***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規(guī)定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從規(guī)定時開始計算。規(guī)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天不算入,從下一天開始計算。
期間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天。期間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二十四點。有業(yè)務時間的,到停止業(yè)務活動的時間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