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法律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nèi)容有四項,包括房屋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其次,關于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原始取的,另外一種是繼受取得。下面小編將在文章中對房屋所有權的具體內(nèi)容進行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房屋所有權的主要內(nèi)容
房屋所有權是占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分權(包括出 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
(1)占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房屋進行直接的實際控制或掌握的權利。占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nèi)容,沒有占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與非善意占有。
(2)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zhì)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于房屋的本質(zhì)。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jīng)濟性能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權。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經(jīng)濟收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伙***取得紅利等。
(4)處分權。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nèi),對其房屋有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chǎn)出 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一般說來,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必須同時包括上述四項權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權有時會脫離所有權。
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
房屋所有權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
房屋所有權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實,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取得新建房屋、無主房屋的所有權,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權利和意志為根據(jù)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沒收房屋;(3)收歸國有的無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層)。
房屋所有權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根據(jù)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轉移之房屋所有權,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權和其轉讓所有權的意志為根據(jù)的。
繼受取得分為因法律行為繼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繼受取得兩類。
(一)因法律行為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是取得房屋所有權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1)房屋買賣(包括拍賣);(2)房屋贈與;(3)房屋相互交換。房屋所有權自所有權轉移手續(xù)**完畢后產(chǎn)生效力,即進行所有權登記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權。
(二)因法律事件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指因被繼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jù)《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在有數(shù)個繼承人的情況下,只要繼承人未作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繼承的房產(chǎn)如果未作分割,則應認為數(shù)個繼承人對房產(chǎn)享有共同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