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靠前胎不再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并且當事人需要補辦結婚登記。
一般情況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隨母報戶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孩子的出生登記。如果無出生醫(y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鑒定,然后持親子鑒定書,到派出所申請**出生登記。
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戶口。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法律承認婚姻關系的私生子女,但這些孩子也需要受到撫養(yǎng)和法律的保護。他們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沒有人可以傷害或歧視他們。未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獨立生活。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應的手續(xù),上完戶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樣的權利,成為社會真正的一員的。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
3、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qū)民警調(diào)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4、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為子女上戶口是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比如父母的結婚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等等。而對于非婚生子女來講,可能在這些材料上面會遇到一些困難,但這并不影響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權利。
我國《民法典》靠前千零七十一條規(guī)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這一法條明確規(guī)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擁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在中國這樣的制度之下,戶口是一個人生存發(fā)展的基本,上戶口的權利是一種基本權利。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戶口,但**入戶手續(xù)時,入戶者要出具親子鑒定證明,并且要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yǎng)費。
其實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在我國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在父母子女關系之間,兩者享有的權利義務都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享有繼承權,也是要求父母必須盡到撫養(yǎng)義務的,不能差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