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在駕駛被保險的車輛時候出現了意外的事情,導致的第三者出現了傷亡或者是財產受到了直接性的損失就叫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跟交強險是不同的,
車輛第三責任險就是交強險的一個補充,最大的作用在于減輕被保險人們的經濟負擔。兩者之間的責任劃分有很大的區(qū)別。
第三者責任險按照相關的規(guī)定被保險所要承擔的是相應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相應的保險規(guī)定對被保險人提供責任性賠償。
車輛第三責任險中“第三者”的范圍: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及其財產和保險車輛上所有人員與財產以外的他人、他物。
所謂“所有人員”,即指車上的駕駛員、售票員、裝卸工、乘客、搭客等,這些人不屬于第三者,但下車后除駕駛員外,均可視為第三者。私人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屬成員都不屬于第三者。至于保險車輛上的財產,是指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所有或其代管的財產,這些財產均不屬于第三者責任。
交強險與第三者責險的區(qū)別1、商業(yè)三責險采取的是
過錯責任原則,即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在6萬元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后責任限額改為122000)內予以賠償。
2、出于有效控制風險的考慮,商業(yè)三責險規(guī)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額)。而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其保障范圍遠遠大于商業(yè)三責險。
3、商業(yè)三責險是以盈利為目的,屬于商業(yè)保險業(yè)務。而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各公司從事交強險業(yè)務將實行與其他商業(yè)保險業(yè)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