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國家都有自己的貨幣,境內流通的也大多是本國貨幣,基本上不會有人拿著美元在國內的餐館買單,一是外幣不被承認,二是有結匯的存在,結匯主要有三種形式,分別是強制結匯、意愿結匯還有限額結匯。強制結匯中,你收入的所有外匯,是一點都不允許保留的,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而限額結匯會寬松一些,如果你的外匯收入在國家核定的數(shù)額內,可以不結匯,但如果超過了限額,也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意愿結匯的話,選擇的余地會大很多,外匯收入既可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又可以開立一個外匯賬戶,把它存起來,結匯還是不結匯,可以由外匯的收入所有者自己決定。
曾經(jīng)我國采用的是強制結匯,但在2008年,出臺了新的外匯管理條例,這個制度也被改成了意愿結匯,主要使用電匯的方式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