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優(yōu)惠的內容有什么?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發(fā)票,在增值脫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zhí)行。
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因質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供應商負責免費維修,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換。
增值稅納棁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三、申報表應該如何填寫?
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
小規(guī)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